依据2014年国家教育局《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体育工作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更好的开展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现将测试体育评分细则及标准公示如下:
注:1、同分值内上框为大一、大二对应成绩,下框为大三、大四对应成绩;
2、分值权重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²)15%、肺活量15%、50米跑20%、坐位体前屈10%、立定跳远10%、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 1000米/800米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