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先燕 副教授 研究生;博士
运动员等级:中国健身瑜伽七段,高级教练员,中级晋段官。
裁判员等级:排球国家一级;中国健身瑜伽二级。
主要运动成绩:作为男排教练,指导学生荣获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本科院校男子组冠军;天津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女子组第4名。
研究方向:体育法学;体育教学与训练;社会体育指导。
擅长项目:排球;气排球;健身瑜伽。
讲授课程:排球;气排球;健身瑜伽;太极拳。
教育经历:2009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获教育学学位。
工作经历:2009年7月就职于天津财经大学。
社会工作: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副会长。参与完成《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起草与论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起草等。
荣誉奖励:天津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大学生组)排球比赛“优秀教练员”;天津市第十二届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天津财经大学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十佳青年教师、优秀班导师、优秀论文指导教师等。
研究成果: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2项,在研1项,主持完成局级课题1项,在研1项,以第二参与人完成国家社科课题4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多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