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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财经大学第二届“校长杯”体育节师生趣味运动会比赛规程

【发布日期:2023-12-21 】

 

一、主办单位:天津财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校工会 学工部 校团委

三、比赛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3:30

四、比赛地点:天津财经大学综合体育馆(新馆)主馆

五、参赛单位:

商学院、经济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工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统计学院、金融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工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与离退休工作部分会、体育教学部与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分会、后勤分会、图书馆分会、机关分会。

六、比赛项目:

1、旱地竞速 2、车轮滚滚 3、合力连体裤 4、勇攀高峰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学生应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比赛(田径、女篮、定向越野等);

(二)参赛教工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无不适应进行运动的任何慢性或急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

八、报名办法:

(一)本次比赛共设置4个项目:

1、旱地竞速:参赛人数为10人(5男5女),其中学生男女各3名、教职工男女各2名;

2、车轮滚滚:参赛人数为8人(4男4女),其中学生男女各3名、教职工男女各1名;

3、合力连体裤:参赛人数为8人(4男4女),其中学生男女各3名、教职工男女各1名;

4、勇攀高峰:参赛人数为10人(5男5女),其中学生男女各3名、教职工男女各2名。

(二)参赛人员:

1、各学院每个项目由学生和教职工组成;

2、其他基层分会(非师生联队)每个项目参赛运动员均由教职工组成;

3、每名运动员最多限报两个项目;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中午12:00之前,过时不予以补报或更改。

学院报名邮箱:651452262@qq.com

其他基层工会报名邮箱:gonghui@tjufe.edu.cn

(三)领队会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2:00在体育教学部会议室召开,请各学院参赛队选派一名负责学生工作辅导员参会,各基层分会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参会。

(四)请各参赛队于2023年5月4日上午10:00在体育教学部会议室抽签并将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大赛组委会。

九、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1.旱地竞速

游戏规则:每队10名队员(五男五女)进行往返比赛,比赛开始前起点的5名队员骑在比赛道具“毛毛虫”上,双手提住把手立于起跑线准备。裁判发令,5名队员齐心协力使“毛毛虫”在跑道上行进,经过20米赛道后,以“毛毛虫”尾部触及终点线后由终点5名队员接过,奋力向起点冲刺。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

2.车轮滚滚

游戏规则:参赛人数8人(四男四女),赛程20米,4人负责移动气垫,2人负责移动搬运柱,2人负责环抱大球坐在气垫上。比赛开始前,参赛队员立于起点线后。裁判发令后,队员依次将搬运柱向前摆放,并将气垫推动顺利移动至摆放好的移动柱上,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注意:不得拖拽前行,气垫下方必须有搬运柱,裁判发现犯规行为增加时间5秒钟)。

3.合力连体裤

游戏规则:赛程20米。每队选出8人(四男四女)分两组参赛,每4人为一组,比赛开始前,前4名队员穿上连体裤立于起跑线后准备,另一组在终点处交接点等候。裁判发令后,第一组队员通过协调配合使比赛器材在跑道上行进,到终点时4名队员务必越过交接点与第二组队员击掌并更换好连体裤。迅速出发向起点行进,用时最少者为胜。

4.勇攀高峰

游戏规则:两队同时进行比赛,每队派出10名队员(五男五女)参加接力赛;赛程15米接力,参赛队员按顺序在起跑线后做好准备,裁判发令后,第一名队员依次通过“钻网、跨栏、龙门、攀岩”环节,然后返回起点与第二名队员击掌,第二名队员以同样的方式前进;当最后一名队员以同样的方式返回起点时为计时结束,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注意:攀岩环节只允许滑梯式滑落。

参赛者行为准则:

按照规则参与比赛。活动过程不仅是为了名次,更重要的是过程。在运动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安全。如果出现对于裁判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比赛项目结束后与裁判员交流。

现场观众行为准则:

请来场观看趣味活动的观众,有组织有纪律的观看。活动过程中请在观众席坐好,避免影响他人观看活动。也不要在活动过程中进入运动员比赛范围,以免影响参赛者的比赛进程和自身安全。

参赛注意事项:

请参加比赛人员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方便比赛运动中的正常施展。每个趣味项目不含危险性,但也请注意安全,不要过度用力,以免造成肌肉损伤。

十、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1、以各学院为单位,按参赛项目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学院颁发奖杯。若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对获得总分前八名的其他基层分会(非师生联队),按相应名次颁发奖杯。

2、各单项比赛按成绩分别录取并奖励前八名,并按 18、14、12、10、8、6、4、2 分计分。

3、名次并列,取消后继名次。如:某项目两人成绩相同并列第二名,则各获得13分,则无第三名,依次类推。

4、四项单项比赛未报全单位不参加团体总分积分排名,只对单项比赛成绩进行奖励。

5、教职工奖励办法根据市总工会《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奖项。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